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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检案鉴│世界杯变“世界悲”,一男子利用微信朋友圈坐庄赌球获刑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13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鼎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利用微信朋友圈坐庄赌球案件,被告人汪某因涉嫌赌博罪被提起公诉,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汪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案件回顾

2022年11月卡塔尔世界杯期间,汪某觉得一个人在家观看世界杯赛事没意思,并自认为对足球有点了解,买体育彩票也中过奖,便萌生了利用微信朋友圈坐庄赌球的念头。通过朋友介绍,汪某认识了想赌球的杨某(另案处理)。两人商议后达成一致,由杨某在汪某处下注,杨某还可以收集身边朋友的赌球比分,每下注1万元可获得250元好处费。之后汪某便开始坐庄接受投注,在朋友圈发送了可以找其买球赛比分的动态,并参照网上赌球的赔率设立自己的赔率并发送给杨某及其他微信好友。在世界杯期间,杨某共收集微信好友赌球资金6万余元在汪某处投注,赚取好处费1500余元。汪某接受杨某及其他微信好友赌球资金共计11万余元,从中非法获利2.5万余元。案发后,汪某、杨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

案件处理

承办检察官认为,被告人汪某以营利为目的,以赌球形式聚众赌博,收受他人赌球资金11万余元,应以赌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汪某具有认罪认罚、自首、退缴违法所得的量刑情节,提出对汪某判处拘役三个月,可适用缓刑,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法院最终采纳该量刑建议,并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

1.网络赌博属于违法行为,不要为了蝇头小利抱有侥幸心理,做守法公民,坚决不参与网络赌博;

2.不要轻易添加陌生人好友,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不访问赌球、博彩等网站及扫描相关二维码。

3.保护好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密码、验证码等个人信息,不要随意透露给他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303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累计数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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