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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06 浏览次数: 【字体:

鼎城区十八届人

次会议文件之十三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24日在常德市鼎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

次会议上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艳哲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盯“争先进、创一流”目标,“质量建设年”为引领,能动司法、积极履职,较好地完成了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2022年斩获全国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节约型机关三项“国字号”荣誉,另获评“湖南省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先进集体”“湖南省检察机关信息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常德市检察机关公诉人团体论辩赛一等奖”等22项集体及个人荣誉。

一、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大局在担当实干中取得新成效  

全面提升做好法律监督工作的政治自觉充分利用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方式,确保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走深走实。推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在鼎城落地生根。区委专门印发实施方案,制定责任清单,将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纳入依法治区绩效评估内容和人大监督内容,进一步汇聚法律监督工作合力。

全面提升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自觉。精心打造“蓝盾安企”服务平台,召开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出台《优化营商环境8条措施》,制发《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典型案例》《检企联系卡》《致全区企业家的一封信》等宣传手册共计3500册,组织送法进企业等活动16次。相关工作经验和案例被常德市委政法委以简报、大会发言等形式予以推荐。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批准逮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1527人,起诉1936人。审慎办理涉企刑事案件依法不批捕5人,不起诉13人。就法定代表人魏某拒不执行判决案召开了全市首例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会,及时改变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该案被评为全省优案。

全面提升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检察自觉。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年共受理提请批捕案件207280人,批准逮捕15519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131186人,审结7541053人,其中,提起公诉474676人。持续推进“断卡”行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64人。提起公诉“两抢一盗”、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29人。从严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扰乱社会秩序、严重侵犯公民权益的暴力型犯罪19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提起公诉的公安部、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谭和平等22人涉黑案,首犯谭和平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十四万六千元。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对监察机关移送的张家界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杨雄兵贪污、玩忽职守案,临澧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陈明刚非法采矿、玩忽职守案等5件职务犯罪案件全部依法提起公诉。

二、坚持人民至上,司法为民在提标提质中交出新答卷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更为精准。深入推进“利剑护蕾”专项行动,批捕性侵未成年人犯罪13人,起诉13人。设立“彩虹桥”未检工作室,联合多部门会签《关于推进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工作实施方案》,对4000余名教职员工进行入职查询,督促教育部门对1名有性侵犯罪前科的老师予以开除。与湖南文理学院共同签署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工作合作协议,社会调查适用率达232.56%,制发“督促监护令40份。推出“彩虹桥课堂”系列网络法治课程5期。

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更加有力。坚决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诉前羁押率41.98%降至18.95%依法不逮捕87人,不起诉360人。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93.52%,采纳率达99.85%,952名犯罪嫌疑人在律师见证下签署了具结书。认真执行首次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制度,接待群众来信来访82件次,全部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完成办理或办理结果答复。“四大检察全面铺开检察听证工作,聘任20名听证员成立首批听证员“智囊库”,就司法救助、拟不起诉、行政公益诉讼等各类案件召开线上线下听证会72件次,邀请听证员221人次。关爱特殊人群,理司法救助案1717人,发放救助金14.7万元。

助推社会问题源治理更显成效。注重以检察建议为抓手,积极融入社会综合治理,制发各类检察建议663份。以“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加强校园安全监管。8名检察干警受聘法治副校长,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开展“保护少年的你”“送法进万家”等活动。以“七号检察建议”为驱动,强化寄递安全监管。召开联席座谈会、法治宣讲会,联合区公安局对快递营运点开展专项检查。以“八号检察建议”为导向,促进安全生产。联合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局、区司法局等10家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强化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三、坚持守土尽责,检察履职在守正创新中彰显新作为

刑事检察质效提升。监督立案1319人,监督撤案1022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71件次,纠正审判活动违法23件次。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242人次,变更强制措施20人。办理追赃挽损案件173件,追赃挽损1852万元。提起公诉的王迪等16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被告人实施网络犯罪,通过竞拍、转拍玉石的方式吸引会员赚取溢价,形成五级会员模式,该案参与人员遍布全国多个省份,涉案金额高达1.4亿元。办理各类刑事执行案件151件,较去年同期上涨116%监督纠正漏管9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违42件,对财产刑执行书面纠违16件。扎实开展病犯收押收监专项活动,已收监7人。

民事行政检察力度增强。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671件,较去年同期增长了3.44倍。进一步加大对民事裁判结果监督力度,发出的7件再审检察建议,均被区法院采纳。探索建立行政争议案件数据库,加大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力度,促成6行政争议案件实质性化解。扎实开展行政监督活动4次,就强制戒毒、市场主体、婚姻、土地等多个领域办理行政违法案件109件。针对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执法行为中存在的问题发出12份检察建议,推动提升土地执法查处效率。与区法院会签《关于加强对民事审判活动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沟通协调机制的意见》,实现立案、执行与监督等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公益诉讼检察有序拓展。共立案108件,发出检察建议73件,均收到整改回复。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7件,其中,向法院起诉2件,诉讼请求均被法院判决支持。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32件,督促恢复被污染水源地8处,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114.3万元,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14.6万元。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建立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的决议》,该衔接转化机制在常德地区尚属首例。通过梳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共挖掘转化公益诉讼线索3条,均已立案。成立全市首个以检察官个人名义命名的公益诉讼工作室——“杰哥工作室”,团队品牌初具雏形。

四、坚持固本强基,检察队伍在锐意进取中展现新风貌

强化党建引领,凝聚奋进力量。组织干警前往赵必振研究基地、镇德桥镇党校等一批新时代红色地标,依托微信学习群、学习强国等线上平台及党员活动中心、党建长廊、红色影院等线下阵地,推动党的先进理论入脑入心持续抓好党支部五化建设,推动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相关工作经验被检察日报推介。

加强人才培育,厚植发展底蕴。制定《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实施方案》,实行多阶梯人才培养计划,利用“鼎检大讲坛”导师带新人等平台,组织325人次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培训13名干警成功与省检察本院导师结对,获评全市检察机关“导师带新人”人才培养工作先进集体4起案件被评为省、市优案。充分发挥工会和青工委群团组织作用,举办集体生日会、干部荣退仪式等各类活动,院工会获评“常德市五一劳动奖”涌现出湖南省检察机关信息工作表现突出个人“常德市最美文明实践志愿者”等一批先进典型。

突出从严治检,筑牢廉洁防线。扎实开展“清廉机关”建设,组织清查违规收受红包礼金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支持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发布纪律作风督导检查通报15次。把纪律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从严从实落实“两个责任”,时刻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共开展谈心谈话322次。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制度,记录、填报个人重大事项91其中院班子成员带头记录填报28件。

五、坚持接受监督,阳光检察在能动履职中迈上新台阶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8次,高质量办结区人大代表建议1件,办理结果评价为“很满意”。接受区人大常委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评议,对照交办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名员额检察官接受区人大履职评议。主动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参加视察调研、观摩庭审、听庭评议等活动78人次,吸纳监督意见建议12

依法接受履职监督制约。与监委、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机关建立工作衔接、定期会商等机制,合力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对法院作出诉判不一的案件,逐案阅卷评查,依规处置,不断提升审查起诉质量。与司法行政机关共商共建新型检律关系,接待律师辩护代理120次。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1次,评查各类案件241件,办理流程监控案件365件次,均向办案部门发出口头监控或《流程监控通知书》。

多角度践行司法民主。主动向区政协专题汇报工作2次,走访联络政协委员26人次。广泛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参加征求意见座谈会、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全面落实案件信息查询、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和办案结果告知等制度,公开程序性信息1681。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法律文书宣告送达、司法办案工作等监督活动69件次。构建“两微一网一号”新媒体矩阵,推送鼎城检察微信116期,发布视频号10期,宣传报道被各类媒体采用138篇次,原创作品《青春鼎检·唱响“我的答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推介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每一项成绩的取得,都凝聚着区委、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各级领导、全体代表和社会各界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这攻坚克难、意义非凡的一年里,区人民检察院既经历了风雨,也见证了彩虹,更深刻的体会到:一是检察事业要有发展,离不开正确的方向领航。只有坚持从政治上看才能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检察工作要有新成效,离不开各界的监督支持。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才能推动新时代检察事业健康发展。三是检察队伍要有新形象,离不开全体检察人员的自强奋进。只有坚持自我加压、攀高比强,才能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检察产品。

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鼎城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服务大局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还有所差距。二是法律监督质效仍需加强,“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问题依然存在。三是专业化建设任重道远,专家型、专门型人才储备不足。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推动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鼎城检察确立的稳大局、促发展的“优质服务年”。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上级各项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打造五个强区、建设五个鼎城”目标任务,高质量谋发展,高质量抓业务,高质量铸品牌,高质量建队伍,奋力推动鼎城检察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鼎城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围绕这一总体思路,今后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对照原文“学深”,联系实际“做实”,在检察实践中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推动“讲政治”与“抓业务”深度融合,促进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认真执行人大监督工作要求和代表意见,奋发有为地做好各项检察工作。

二是立足服务大局,展现护航经济发展的更强担当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思考、谋划和推进,以更优姿态、更优服务、更优举措、更优效果,打造优化营商环境升级版助力经济发展“热气腾腾”坚持创新能动履职,探索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推动末端处理与前端治理于一体,促进涉案企业守法经营、预防再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把社会治安之基筑得更牢,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把乡村振兴服务落得更实,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惩罚性赔偿,把生态环境保护得更细。

突出司法为民,擦亮保障民生民利的更亮底色坚持以检察工作“民生指数”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深入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厚植为民情怀,“如我在诉”的检察情怀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常态化推进信访“件件有回复”公开听证、民事和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司法救助等工作,推动案结事了人和政和。充分履行检察主导责任,积极会同相关单位在全区深入推广“彩虹桥”经验做法,共画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强化检察办案释法说理能力,以接地气、心贴心、面对面、实打实的方式开展法治宣讲,让更多检察故事飞入寻常百姓家真切回应人民群众法治需求。

深化履职尽责,扛起维护公平正义的更重责任对标党的二十大报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重大部署,谋定而动、笃行致远,持续抓好“九分落实”。坚持以法律监督为抓手,着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监督纠治执法司法顽疾,健全“两法”衔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等机制,强化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扎实推进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深化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加大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协力推进清廉鼎城建设。

五是全面从严治检,务求过硬队伍建设的更优成效坚持以自我革命为牵引,着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挥科学管理作用,健全和完善检察人员考核工作,充分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增强检察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创新教育培训方式,用活数字赋能,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完善内部监督管理、案件管理等自我监督机制,严抓“三个规定”制度落实,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扬鞭。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乘势而上、踔厉奋发,以善谋善为的信念,善作善成的担当,努力答好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答卷,为奋力打造中国式现代化的“鼎城样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区十届人大次会议秘书处                   Ο

附件1

 

有关用语说

 

1.《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既要靠党章党规的贯彻执行,也要靠宪法法律的有效实施。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事关党的全面领导,事关党的执政根基稳固。20216月,党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这是党的历史上首次以“中共中央”名义专门就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印发文件。检察机关要在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的同时,更加注重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障宪法法律正确有效实施,进而保证党的主张和决策部署一体遵循、有效落实,坚决扛起以法律监督保障党的全面领导的重大政治责任。

2.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8条措施”:20225月,我院依托“蓝盾安企”品牌,出台了《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八条措施》,围绕法律监督、服务保障、工作作风、协作配合等方面制定了8条具体措施,努力营造服务和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3.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包括《刑法》第236条、第237条、第358条、第359条规定的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等。

4.“督促监护令”: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受到侵害时,向监护人发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检察工作文书。

5.“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适应刑事犯罪结构重罪减少、轻罪上升的新变化,面对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更高需求,2019年,最高检提出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20201月,全国检察长会议正式提出“少捕慎诉慎押”要求,逐步形成检察司法理念努力践行。20214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少捕慎诉慎押”从刑事司法理念上升到党和国家的刑事司法政策。

6.诉前羁押率:是指检察机关起诉到法院时采取羁押措施的人数与一审公诉审结人数的比例。降低诉前羁押率,对于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节约司法行政资源均具有重要意义。

7.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一项诉讼制度。该项制度对于依法及时惩治犯罪、强化人权保障、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动繁简分流、提升诉讼质量效率、完善多层次刑事诉讼程序体系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8.“四大检察”:2019年,检察机关内设机构进行了系统性、整体性重构,形成了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总体格局。

9.“一号检察建议”:201810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向国家教育部发出了历史上首份检察建议,简称“一号检察建议”。其核心内容为: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

10.“七号检察建议”:202110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国家邮政局发出“七号检察建议”,同时抄送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12个有关部门,推动强化安全监管,堵塞管理漏洞,促进寄递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其内容主要包括寄递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强化安全监管的建议两个部分。

11.“八号检察建议”:2022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向应急管理部制发了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方面的“八号检察建议”。其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以及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的建议两部分。

12.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是检察机关针对一些行政诉讼案件不符合起诉条件被驳回,讼争问题未解决、案虽结事难了等情形而开展的专项监督,通过促进和解、督促纠正违法、给予司法救助等方式,使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与行政相对人及利害关系人之间产生的争议得到实质性处理,当事人不再申请启动新的法律程序,从而实现案结事了政和的效果。

13.“三个规定”:是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14.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是指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做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等的同时,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附件2

2022年度鼎城区人民检察院

获得的省级以上典型荣誉

 

序号

国家级荣誉称号

授予部门

1

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

国家版权局

2

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日报社

3

全国节约型机关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4部门

4

吴笑菠获评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中宣部等3部门

序号

省级荣誉称号

授予部门

1

全省2022年学雷锋志愿服务“五个一批”先进典型

湖南省文明办

2

省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先进集体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3

魏某拒不执行判决案

获评省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优秀案件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4

《彩虹拒绝黑白》获评省检察机关优秀微电影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5

“检心·扛鼎”获评全省检察机关

文化品牌选树展示活动十佳文化品牌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6

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7

省以下检察院预算管理工作通报表扬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计划财务装备部

8

省以下检察院部门决算工作通报表扬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计划财务装备部

9

严若芳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书画诗词摄影作品展

书法作品类二等奖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10

贺延安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新时代法治文化建设理论

征文活动三等奖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11

方珍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工作表现突出个人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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