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鼎城区十七届人大
八次会议文件之十三
鼎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2月28日在鼎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八次会议上
鼎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向际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区委“抢抓新机遇、建设新江南”发展主题,主动服务大局,忠诚履行职责,持续深化改革,从严管理队伍,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区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
一、围绕服务大局,在保障高质量发展上彰显检察担当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坚持以深入开展“六清”行动为主线,按照“清到底、清干净”工作要求,持续发力,压实责任,确保收官之年取得全胜。今年来,共受理涉黑涉恶提请批捕案件10件43人,依法批准逮捕10件42人,不批准逮捕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7件55人,提起公诉9件66人(含积案)。发现并向相关部门移送涉黑涉恶“保护伞”“关系网”线索13条。2020年,我院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胡文科等22人涉黑案被评为省级优秀案件。
主动服务疫情防控战。第一时间成立涉疫情防控检察业务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涉疫案件逐日专报,创新检察工作“线上模式”,共提前介入涉疫情刑事案件2件3人,包括提前介入一起涉案金额达520余万元的销售“三无口罩”案,依法从严打击涉疫犯罪。组建“党员先锋队”,协助联点社区落实疫情防控任务,累计开展防疫宣传、入户排查等工作1000余人次。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共受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24件48人,办结24件54人(含积案)。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开展“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涉企案件评查、“暖企”对接服务等活动6次;依法审慎办理涉企刑事案件,对涉民营企业刑事犯罪案件不批准逮捕3人,不起诉13人。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深入开展侵害农民工权益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推动4起讨薪案件得以解决,帮助70余名农民工追回欠薪215万元。依法打击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批准逮捕4件12人,提起公诉20件44人。
二、聚焦民生民利,在推进平安建设上做出检察贡献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提请批捕案件231件356人,批准逮捕184件281人,不批准逮捕46件7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54件877人,提起公诉395件658人,不起诉128件171人。认真做好国家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衔接工作,共受理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8件11人,提起公诉8件11人。其中,西洞庭管理区原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熊大贵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用心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这项民心工程,对于受理的54件群众来信来访,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实体性答复均达到100%。坚决贯彻“少捕慎诉少监禁”现代司法理念,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当事人达成和解的刑事犯罪,不批捕3人,不起诉45人。结合司法办案,对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9件,均得到答复,达到了“类案监督,治理一片”的效果。
倾心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始终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司法理念,先后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8件28人,对8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指派4名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分别在双桥坪镇中学、中河口镇中学等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3次。与区公安局共同建立未成年人“一站式”询问室,并正式挂牌办公。
三、强化法律监督,在维护司法公正上体现检察作为
做优刑事诉讼监督。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14件,监督撤案8件,追捕14人,追诉13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8件。加强审判活动监督,纠正审判活动违法9件。落实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共办理适用案件459件714人,适用率达92.3%。
做好刑事执行监督。积极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依法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4件17人,对看守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发出检察建议2件;受理在押人员申诉7件,均给予答复;办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审核4件20人;加强社区矫正同步监督,对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矫正人员监督执行2 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病犯收押收监专项活动,监督收押收监病犯41人。
做强民事行政监督。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案件50件,较去年上涨317%,其中民事类案件33件,行政类案件17件。深入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建立“线索发现、整体协作、证据核查、多元监督、案件跟踪”五大机制,破解虚假诉讼发现难、查处难、跟踪监督难瓶颈,共办理虚假诉讼串案9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9份,区人民法院已全部裁定再审。
做实公益诉讼工作。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是公共利益代表”的嘱托,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90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立案8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4份;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已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积极开展公共租赁住房清理整顿专项活动,发现存在长期闲置、拖欠租金、转租转借等问题,已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清退4户,追回租金32847元。
四、加强自身建设,在筑牢发展根基上锻造检察铁军
不忘初心守忠诚。始终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检察机关的首要政治本色,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抓牢意识形态工作。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落实党内生活制度,优化党建工作机制,认真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全力配合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二巡察组开展巡察,院党组自清自查出6大类26个问题,就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逐一明确整改责任人、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确保巡察工作走深走实。
接受监督树公信。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等工作6次,先后走访人大代表32名、邀请12名政协委员参加专题座谈。扎实开展“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对我院11名员额检察官开展“两官”履职评议。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积极探索办理工作新方法,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均在法定期内答复完毕,办结率为100%。深化“阳光检务”,推送“鼎城检察”微信40期,接待律师辩护代理100次,公开、更新程序性信息1821条,法律文书707份。
司法改革促提升。根据上级部署,统筹推进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按照专业化办案要求,共设立6个业务部门,2个综合部门,实现人员向办案一线回归的改革目标。目前,刑事检察部门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优化了职能配置,提高了司法质效。入额院领导带头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共办理各类案件283件。紧扣检察职责使命,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高潮,切实将民法典精神贯穿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中。围绕队伍专业化建设,创新阶梯式培训模式,先后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150余人次,干警业务素能得到有效提升。
文化育检展新风。坚持“文化育检、文化兴检”战略,围绕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目标,以系列活动为载体,不断增强队伍活力。先后组织开展爱国、诚信主题道德讲堂,庆五一、迎五四“战疫”主题朗诵比赛,送法进社区志愿服务,义务献血及参观“同心抗疫、文明花开”书画展等各类活动。通过充分发挥检察文化特有的引导、教育、凝聚、激励等功能,把文化建设“软实力”变成推动检察工作的“硬支撑”。今年来,我院共有9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3名干警代表鼎城区参加全市“一条例、两纲要”知识竞赛,荣获二等奖。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鼎城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得益于区委、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各级领导、全体代表和社会各界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服务鼎城高质量发展的贡献度还不够高,法治产品、检察产品的质量有待提升;二是检察工作发展还不够平衡,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力度亟需加大;三是干警能力素质与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还不匹配,队伍专业化水平尚需提高。对此,我们将认真分析研究,努力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1年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弘扬扛鼎精神、打造现代江南、建设幸福鼎城”工作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推动鼎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围绕这一总体思路,2021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以更高的站位服务保障大局,提升检察工作贡献度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平安鼎城建设,深化金融风险防控、产权平等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不断强化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立足职能落实落细检察服务举措,以更加有效的司法供给、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为“十四五”开局起步奠定良好基础。依法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平等保护和支持各类所有制主体共同发展,积极开展检企对话合作,拓展服务领域,主动监督纠正涉企不当司法行为。
二、以更实的举措维护民生民利,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
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以窨井盖治理为契机,运用“刑事+公益”手段,维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以民法典实施为契机,更加自觉优化刑事司法理念、强化民事权利保护意识,充分保障每一位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注重保障民生民利,依法重拳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加强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依法打击损害未成年人、残障人士、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权益的犯罪,建立检察环节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工作机制。
三、以更优的理念履行监督职责,提升法治公平获得感
增强监督智慧,拓展监督途径,注重质量效果,下大力气补齐监督短板,提升精细化水平,把“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落到实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力度,强化诉讼监督刚性权威。聚焦民生保障、行业管理、生产安全等社会治理切入点,提升检察建议治理质效。以为期三年的“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行动为载体,健全完善相关行业、领域治理体系,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稳进提升。坚持以办案为切入点,持续深入机关、企业、学校、乡镇、社区开展法治宣传,加强与乡镇基层之间的联系,在加快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和深化依法治区实践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以更严的标准狠抓自身建设,提升检察队伍战斗力
时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严格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加强检务管理现代化和基层基础建设,强化对全体检察人员履职绩效的科学考评,突出司法质效,狠抓责任落实。不断深化纪律作风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责任,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为抓手,立行立改,举一反三,促使广大检察干警强化自我约束,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扎实开展“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及时发现不足、改进工作,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区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和更加强烈的使命担当,开拓进取,忠诚履职,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为奋力推动鼎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区十七届人大八次会议秘书处 二Ο二Ο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