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工作报告
鼎城区十七届人大
二次会议文件十三
鼎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2月23日在鼎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
鼎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荣 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四年工作回顾
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与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反腐倡廉的新期待,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鼎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大审查批捕起诉工作力度,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四年来,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1205人,提起公诉2381人。
注重服务经济发展。批准逮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金融诈骗、非法经营及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犯罪嫌疑人109人,提起公诉 202人。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20余件,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办理的陈某、阳某等12人串通投标案,为常德卷烟厂“十二五”易地技改土地平整项目的实施挽回经济损失2600多万元。先后办理了以李某为首的11人、以陈某为首的14人、以姚某为首的11人三个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案,分别挽回经济损失1100多万元、1600多万元和1.2亿元。深入常德高新区走访15家大中小微企业,开展专题座谈会3次,建立并落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制度。为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先后办理了15起涉及本地企业的案件,如办理的何某合同诈骗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大量设备一案,为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600多万元,何某依法被判处十四年有期徒刑。
注重平安鼎城建设。围绕构建“平安鼎城”目标,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准逮捕143人,提起公诉273人,如审查办理了黄某放火一案,黄某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有效维护了社会安定。依法打击抢夺、盗窃、诈骗、寻衅滋事等多发性侵财及扰乱社会秩序犯罪,批准逮捕486人,提起公诉798人。积极与区公安局、法院协调配合,合力打击群众关注的“黄赌毒”犯罪案件482件657人,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环境。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准逮捕473人,不起诉396人,减少了社会对立面。依托检察职能主动化解矛盾,促成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案件109件136人。
注重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积极参与配合全区开展的打击“两抢一盗”、清网行动、警灯闪亮等专项整治行动。定期开展“大走访”活动,依法引导、妥善处理群众涉检诉求,受理群众来信156件,来访440人次。对张某容留卖淫案和刘某故意伤害案举行公开听证,让参会各方和人民群众直观感受刑事案件的审查办理过程,促进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加强涉罪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对16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积极参与扶贫帮困,经多方协调为点村修建水库、公路等基础设施筹措资金80多万元,先后走访慰问100多户困难群众。
二、加大职务犯罪惩防力度,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四年来,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82件85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1件61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1件24人;查处副科级以上干部22人;法院判决48人。
突出查办大要案件。积极参与省检察院侦查一体化办案,查办了原湖南高速广信投资公司财务总监王某贪污公款案、原湖南湘投高科投资有限公司发展部经理助理王某利用影响力受贿案、原湖南军信环保集团公司董事长戴某行贿案等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大力查办“雁过拔毛”式腐败案件,立案查处了区园艺示范场原党委书记陈某、场长顾某、副场长黄某等9人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系列案。积极参与全国“天网”行动,成立追逃追赃专案组,先后将6名潜逃超过10年的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赢得了省、市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其中,在广州抓获潜逃17年之久的市烟草专卖局鼎城分局原蒿子港批发部出纳员郭某,因犯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突出查办重点领域案件。深入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共查办民政、住房、税务、卫生、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37人,先后查办了原十美堂镇民政所长杨某贪污民政资金案,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原唐家铺乡财政所干部何某与桥南家电城经销商姚某共同骗取国家家电下乡补贴款案;原常德市教学仪器站站长胡某,区电教仪器站杨某、陈某、肖某,区图书馆莫某、朱某及经销商曾某7人受贿、行贿、滥用职权串案等。切实强化对司法领域的监督,查办了区法院3名法官滥用职权、收受贿赂办理虚假诉讼案,其中,已有2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突出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努力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格局中的职能作用。四年来,深入机关、企业、乡镇、社区等举办预防职务犯罪警示宣传教育46场次;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763次;开展案例分析8件,提出检察建议26份,均被相关单位采纳;顺应社会各界期待并结合办案,开展预防调查10件并形成专题调查报告,先后有2个专项预防调查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预防项目”,其中针对常德高新区预防项目,得到了省、市、区主要领导的高度评价。
三、加大诉讼活动监督力度,维护司法公平公正
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保障规范化执法,共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建议书95份;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20件40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27件37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追捕48人;对应当移送审查起诉而未移送的,追诉漏犯81人, 如在办理以皮某、黄某为首的团伙毒杀、销售农家狗一案中,先后追捕其他共犯6人,有1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3件58人。加强证据合法性审查,对于收集证据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要求侦查机关及时补充证据,纠正以非法方式收集证据情形16件。
强化刑事审判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继续推行量刑建议工作机制,对2381名刑事被告人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在被法院已判决的案件中,采纳率达97%以上。积极履行审判监督职责,重点监督适用法律错误、判决明显不公、严重违反审判程序影响司法公正的案件,先后对5件一审案件提请抗诉,均得到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改判。其中,抗诉的黄某猥亵儿童案,经二审改判后,黄某被认定为强奸罪,刑期从二年六个月改判为六年。加强对民事行政生效裁决、调解及执行活动的监督,先后对区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份,提请市检察院抗诉3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职24件,提出的检察建议均被采纳。
强化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按上级检察院要求开展了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对在交付执行、监管矫治、变更及终止执行等活动中的不当情形,及时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35份,督促其整改到位。对异地法院判决、本地协助执行、因贩卖毒品被判处缓刑的哺乳期妇女汪某,在其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后,督促司法行政部门对其收监,成为全市自《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来首例收监的监外执行对象。加强对犯罪嫌疑人的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办案单位改变强制措施69人。妥善处理在押人员申诉41人次,均及时予以回复。对看守所的监管活动进行严格监督,口头和书面纠正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27人次,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发检察建议6份,均已整改。审查减刑案件26件,纠正减刑不当3件。
过去的四年,区人民检察院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团结拼搏,创新进取,检察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2013年以来,先后三次被评为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多项工作获评省市先进;被省检察院评为“检察文化活动先进单位”、“读书风气最盛”检察院、“教育培训工作先进集体”、“检务保障工作先进集体”;院党组被市委评为“十佳基层学习型党组”;举报信访接待室连续四届获评“全国文明接待室”;相继有8人分别获得“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反贪局长”、“全省十佳公诉人”、“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能手”等荣誉;报送的海报作品《迷宫》在全国检察机关首届廉政公益海报评选活动中获二等奖。
回顾过去四年的工作历程,主要举措是: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四年来,主动向区委请示报告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和重点案件36次,特别是在检务保障及“两房”建设方面,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围绕区委中心工作,相继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检察工作中得到正确执行。四年来,向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题工作汇报20次,走访人大代表224人次,政协委员132人次,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18次,邀请政协委员56人次召开座谈会。积极参加“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围绕活动主题,开展了“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日”、公开庭审等一系列活动,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完成对各项检察工作的评议,并对6名检察官履职情况进行评议。
二、始终坚持以执法质量为生命。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建立科学规范的监督管理机制,不断强化执法办案的流程管理和网上同步监管,先后投入200余万元用于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形成了全程立体的案件质量监督机制。四年来,批捕、起诉准确率100%,没有发生过一例无罪判决案件,先后有5件案件被省、市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件。坚持“每月一评查,每季一讲评,每年一总结”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检查案件1200多件,纠正100余件(次)。全面推行案件信息查询、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和办案结果告知等制度,依法公开法律文书931份。
三、始终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加强班子建设,按照上级要求,高标准、严要求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8次,中心组学习16次,收集到对院班子成员意见建议78条,均已整改到位。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调动全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战斗力和凝聚力,2016年作为基层院代表在“全省检察长工作会议”上,作了队伍建设经验发言。加强素能建设,落实中长期检察人才发展规划和全员在职培训规划,采取交流培训、岗位练兵等形式,先后有400余人次参加各类业务培训。深入推进检校合作,先后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文理学院、湖南应用技术学院等高校开展长期人才交流培训合作。
四、始终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贯彻落实全省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和省市检察院的要求,加强与组织、编制、财政、人社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完成了检察人员办案情况、人员信息及固定资产清理等工作。有序开展并完成员额制检察官考试、考核和申报工作,确定30名干警成为全省首批员额制检察官。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检察人员管理制度,并在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座谈会上以《推进司法责任制的“鼎城方案”》为题作了主题发言。
五、始终坚持以检察文化为灵魂。巩固全省检察文化示范院成果,结合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先后开展了“善法杯”辩论赛、“争当最美女检察官”主题演讲比赛、鼎检文化解说大赛等丰富多彩的检察文化活动,不断提高干警职业道德水准和文化素养。加强检察文化和企业文化交流,先后携手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区供电公司举办联谊活动。成立“火炬志愿服务队”,主动参与到社区、乡镇志愿服务活动中去,与区花船社区合作开展“你的微心愿、我帮你实现”志愿活动等。加大检察宣传力度,通过检察宣传来展示检察文化,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促进业务工作的全面发展,相继有1200余篇稿件被检察日报、正义网、湖南日报、红网等市级以上媒体采用,并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开通鼎城检察微信公众号,编发微信152期。
回顾过去四年的发展历程,区人民检察院这些成绩和经验的取得,得益于区委对检察工作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检察机关的有力监督、区政府与区政协及全区各单位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鼎城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争先创优意识有待加强;二是民调工作有待提升;三是各项检察业务发展不均衡,有些工作相对滞后;四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需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通过自身努力,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设想及2017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确保案件质量,争创一流业绩”为目标,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抢抓新机遇、建设新江南”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围绕这一总体思路,2017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紧紧围绕党委部署新决策,精准把握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检察工作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报告,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紧紧围绕区委“抢抓新机遇、建设新江南”这一发展主题和建设“三城四区五中心”的决策部署,切实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增强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依法惩治非法侵害本地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保障和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审慎对待经济发展和改革创新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和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确保检察工作始终围绕中心、正向发力。
二是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新期待,精准把握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关键点。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依法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食品安全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各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创新参与社会治理,深化平安鼎城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落实联系人大代表制度,提高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水平。全面加强和规范对诉讼活动的监督,重点加强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立案、滥用强制措施、程序违法、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的监督。继续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及时监督纠正存在的问题。定期与相关单位组织开展公开庭、巡回法庭等活动,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正义就在身边。进一步规范不捕、不诉说理制度,主动听取公安机关和当事人的意见,增强案件办理的透明度。
三是紧紧围绕从严治党新常态,精准把握检察机关惩防腐败的着力点。自觉融入全区反腐倡廉总体布局,坚持依法反腐、用法防腐,坚持反腐力度不减,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一个接一个看得见的成果,诠释检察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责任担当。突出办案重点,找准办案的着力点和切入点,排除干扰阻力,将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在本地有影响、有震动的领导干部大要案件。严肃查办、积极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保障扶贫政策和资金落实到位,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结合办案加强和改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履行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预防调查和预防咨询、职务犯罪专项预防等职责,努力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促进从源头治理腐败。
四是紧紧围绕司法改革新机遇,精准把握检察工作转型升级的支撑点。根据上级总体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内设机构整合等改革任务,主动向区委及有关部门汇报,争取各方面帮助和支持,最大限度地凝聚检察改革的正能量。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调整监督方式和重点,维护法治权威。积极发挥改革的主体责任,构建权责统一、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工作新机制,保证公正司法,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
五是紧紧围绕队伍建设新要求,精准把握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立足点。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努力打造忠诚担当、执法为民、业务过硬、清正廉洁的检察文明之师。加强鼎检文化建设,打造“军队型、学校型、家庭型”检察院,倾注更多人文关怀,激发检察活力,营造学习文化、崇尚文化的浓烈氛围。重点加强对30名员额制检察官的思想教育和素能培训,推进司法责任制的严格落实,既保障员额制检察官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又确保在执法办案中不出现“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为检察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各位代表,在全面落实“抢抓新机遇,建设新江南”发展战略,加快鼎城“三城四区五中心”建设的历史进程中,人民检察院肩负着重大责任。区检察院决心在区委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以崭新的姿态、优异的成绩向党的十九大献礼。
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秘书处 二Ο一七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