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人民检察院对旷某提起公诉
近日,鼎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旷某提起公诉。
2011年,旷某为与姜某(另案处理)合作承揽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新住院大楼主体工程项目,谋取不正当利益,采取事前承诺、事后感谢的手段,与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党委副书记向某(另案处理)达成协议。旷某为谋取不正常竞争优势,在向某介绍,违规结识了招标代理公司负责人王某(另案处理),并在其帮助下以其他公司名义中标完工。2012年,旷某又以同样方式承揽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新住院大楼外墙装饰工程并完工。为表示感谢,旷某在2010年至2017年期间,以拜年拜节名义和办事送礼的方式多次对向某行贿,金额达15万元,向王某行贿3次,金额64.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