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检察

您的位置: 首页 >检察业务>刑事检察>详细内容

邻里琐事起纠纷 不诉宣布化干戈

来源:鼎城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7-09-01 浏览次数: 【字体:

(通讯员 丁建英  张敏)因邻居租挖机修田间路借道自家油菜地起纠纷,致七旬老太黄某轻伤的张某被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825日,为彻底化邻里纠纷为"玉帛“,也考虑到受害人黄某年事已高,不便行动,检察官特意前往案发地——蔡家岗镇举行了公开宣布不起诉活动并就案开展了一场特别的法治教育。

被不起诉人张某和年逾七十的被害人黄某是亲戚,亦是邻居,两家的田地毗邻。因黄某家修田间机耕路要经过张某家油菜地,张妻胡某不同意并予以阻拦,黄某便拿木条将胡某打至轻微伤。闻讯赶来的张某为妻子出气,不仅将黄某挖机的玻璃全部打碎,还将打至轻伤。案发后,在公安机关和当地基层组织的努力下,张某主动赔偿黄某各类损失55000,并取得了黄某的谅解,双方达成了刑事和解轻伤案件本属自诉案件,为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该院依据当事人和解的相关规定,对张某依法决定不起诉。

为使这起因邻里纠纷引发刑事案件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达到化解矛盾和教育犯罪的目的,承办检察官来到案发地鼎城区蔡家岗,公开宣布对张某的不起诉决定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作出不起诉的理由依据、本案给双方造成的损失,双方当事人及广大老百姓应吸取的教训三个方面对双方当事人和周围群众进行法治宣传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