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 对赵国平提起公诉
11月22日,常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赵国平(正处级)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一案,经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赵国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赵国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常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在公司日常经营中,未严格履行管理职责,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