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检案鉴】“完美恋人”竟是诈骗犯?警惕恋爱骗局!
你是否在网络上遇到过这样的“单身成功人士”——他温柔多金,体贴入微,承诺要与你厮守一生。然而,在这看似“甜蜜幸福”的背后,从头到尾都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
近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结一起以恋爱为名、专门诈骗女性财物的案件。
案件详情
被告人施某无固定职业,专门瞄准情感需求迫切的女性进行诈骗。他在社交软件上虚构海归身份,精心设计个人朋友圈,发布虚假的豪车、豪宅、商务活动照片,营造多金、专一的完美形象,把自己包装成“拥有千万资产”的单身精英。
2025年10月份,施某在社交平台上主动和多名女性搭讪,并进行追求。追求期间,施某对被害人嘘寒问暖、关怀备至,快速获得对方信任,确立恋爱关系。待关系稳定后,他便以人情往来、请托办事等虚假理由,向被害人索要钱财。待施某认为被害人再无诈骗价值后,便将被害人的联系方式拉黑。截至案发,施某成功诈骗2名女性财物共计5.7万余元。
案件处理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施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2026年3月5日,该院以施某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判处施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责令施某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五万七千余元,并处罚金三万二千元。
检察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检察官提醒
网上交友需谨慎,天降良缘未必真。面对“完美恋人”要保持清醒,切勿轻信陌生人的花言巧语和光鲜标签。凡是涉及金钱往来,一定要提高警惕,多方核实对方身份信息,切勿轻易转账。一旦发现被骗,要及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检察机关也将持续加大对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守护群众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