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心·扛鼎】杰哥说法:检察公益诉讼是啥?AI漫画告诉你~(二)
检察公益诉讼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简单来说,当社会公共利益或国家利益被侵害,且在相关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检察机关发挥监督作用,通过司法途径要求侵权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以此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那么,检察公益诉讼具体有哪些办案领域呢?
答案是4+11。6月24日起,鼎城检察推出“益心·扛鼎”专栏,请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了解检察公益诉讼吧!
国有财产保护
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将所欠租金全部收齐。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承租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
《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经过对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进行评估,认为同时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立案:
(一)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二)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对保护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可能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向自然资源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采取停办不动产登记、发函催缴、依法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等方式,追回土地出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经过对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进行评估,认为同时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立案:
(一)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二)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对保护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可能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