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检察新春第一会研究了什么?
2月10日,鼎城区人民检察院召开2025年第一次检察委员会(扩大)会议,全体检察委员会委员、各业务部门正副职、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参加会议,党组书记、检察长朱艳哲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现场
第六检察部副主任丁佩通报了2024年度检察业务数据总体态势和办案质效,以问题为导向,深入研判业务数据短板、弱项产生的原因,并就业务数据补短板、强弱项提出建议。
副检察长王时珍解读了《鼎城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三个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讨论稿)》(下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分为六个章节,共二十六条。《实施意见》指出,业务管理是宏观管理,案件管理是中观管理,质量管理是微观管理,分三个章节阐述了如何抓好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并制定了奖惩制度。
党组书记、检察长朱艳哲
会上,朱艳哲围绕“高质效办案”,从是什么、为什么、如何做三个方面进行了解读。
什么是“高质效办案”?“高质效办案”的核心是“质”和“效”,要通过正确办理案件实现公平正义来突出“质”,通过办案效率和办案效果来突出“效”,最终达到“质”与“效”的统一。
为什么要“高质效办案”?从政治责任、法理基础、实践导向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体现了讲政治与讲法治的有机统一,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个案高质效和整体高质效的有机统一。
如何实现“高质效办案”?一是价值引领,以思想认同带动行动自觉。二是目标导向,锚定目标科学谋划,助推四大检察整体进阶。三是机制保障,不断强化办案机制、管理服务机制建设。四是能力提升,依托“薪火相传·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充分发挥干警主观能动性,培养一批业务精兵和复合型人才。五是作风建设,发扬吃苦精神,磨炼顽强意志,秉持细致态度,践行无私作风,严守自律底线。